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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 安全新福祉職業健康與安全急救人員定期複訓及設備強化

急救人員定期複訓及設備強化

依法令設置急救人員

依職安法令每 50 位設置一名急救人員,另優於職安法令設置 EMT-1 人員維持專業證照有效性及緊急救護專業技能,為員工及承攬商生命把關。

強化廠內急救設備

增購高空救援器材及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( 簡稱 :AED)